对我来说,什么是最好的财产所有权形式?
在规划遗产时, 通常认为遗嘱和信托(以及无遗嘱遗嘱)是财产分配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是这样的, 您持有资产所有权的方式可能取代其他转让文件中包含的条款. 同样的, 根据您财产的特性,可以获得(或失去)显著的税收优惠.
让我们看一下所有权的一般分类.
唯一的所有权
独资是指某人对某项财产拥有全部权益. 所有权通过典型的转让文件或无遗嘱继承法来传递. 全部权益包括在死者的遗产中. 因此,受益人在基准上得到充分的提升. 这, 在本质上, 将基础提高到死亡时的公平市场价值, 因此,如果在死者死后立即出售财产,则消除了资本利得.
联合租赁
联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财产上享有平等的、不可分割的权益. 联权共有不限于配偶. 任何人都可以分享共同利益, 但是,如果这种安排仅由丈夫和妻子共享(合资格联权共有),则有税收优惠。.
共同财产权益不能通过信托或遗嘱等传统文件传递. 共同权益的所有权通过“法律运作”转移给在世的共同所有人。. 此外,联权共有的财产无须遗嘱认证.
在合资格联权共有下,财产的一半包括在第一继承人的遗产中. 正因为如此, 未亡配偶只有在第一个被继承人的一半财产基础上才能获得优先权.
如果有非配偶参与共同所有权, 财产的全部价值包括在被继承人的遗产中, 减少到遗产可以证明尚存的承租人分担了财产成本的程度.
共有的另一种形式——整体租赁——与联权共有类似, 但它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 与联权共有不同,未经配偶同意,权益不能转让. 整体租赁仅在某些州得到承认.
共有财产租赁
共有财产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提供不可分割的财产权益. 不像其他形式的共同所有权, 然而, 这些权益可以以不同的比例持有.
共有承租人可以利用传统的转让文件, 但利益不能通过法律的运作来传递.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夫妻共同财产法规, 配偶一方在结婚期间所赚取或获得的所有财产由配偶双方平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丈夫或妻子的收入以及他们共同财产的收入不属于生产者,而属于夫妻共同.
作遗产保育用途, 夫妻双方如何捐出各自一半的共同财产没有限制. 没有法律要求一个人将他或她的另一半留给幸存的配偶, 虽然, 当然, 许多做.
目前, 9个州有共同财产法:亚利桑那州, 加州, 爱达荷州, 路易斯安那州, 新墨西哥, 内华达, 德州, 华盛顿, 和威斯康辛州. (阿拉斯加在1998年采用了共同财产制度,但这是可选的).
可包括在遗产中的金额是基于他或她50%的社区财产所有权. 财产权益的受益人在该部分财产上获得了递增的基础. 未亡配偶还可获得其50%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重要的是要记住,受益人可以由被继承人选择. 这与联权共有相反, 在这种情况下,幸存的联权共有人自动继承被继承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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